本报讯(记者 陈欣然)天津市财政局、天津市教委日前制定《天津市学前教育资助金治理措施》。该措施划定普惠性幼儿园3—6周岁的家庭经济难题儿童每年可获得资助1500元。该政策自2020年秋季学期开始施行。
作者:记者 陈欣然
《中国教育报》2020年12月27日第1版
据相识这一政策适用于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。天津市学前教育资助金资助工具为普惠性幼儿园3—6周岁的在园家庭经济难题儿童(含建档立卡家庭儿童、低保家庭儿童、特困救助供养儿童等)、革命义士子女、孤儿和残疾儿童。
学前教育资助金主要用于受助儿童在园津贴原则上每生每年资助1500元。资助工具所在幼儿园全年收取保育费(保教费)低于1500元的按实际收费尺度予以津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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